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机场旅客服务介绍 - (丽江机场)
【旅客服务】

机场旅客服务介绍

一、承诺宗旨:
      1、打造安全、舒适、温馨的空港,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2、提供方便快捷的运行流程,最大化地方便旅客;
      3、践行首问负责制,为旅客提供热情主动、宾至如归的服务;
      4、尊重旅客意见,关注旅客需求,维护旅客权益。

二、承诺内容:
      1、流程效率
      (1)旅客办理登机牌手续等待时间,头等舱、公务舱旅客不超过5分钟,普通旅客不超过10分钟;
      (2)旅客等待安检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150座以下客机首件托运行李交付不超过18分钟,末件不超过35分钟;150座以上客机首件托运行李交付不超过25分钟,末件不超过50分钟;
      (4)为申报的特殊旅客(老70岁以上、弱、病、残、孕、抱婴旅客、无人陪儿童)提供免费轮椅,提供优先安检服务;
      (5)机场对收到的旅客遗失物品,将予以妥善保管(保管时限:90天)。遗失物品查询电话:0888-5173081 0888-5141081;
      (6)因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住在丽江市区的旅客托运行李晚到,机场将在行李到达本场后的24小时内送旅客;对运输过程中的损坏,遗失的箱包,按航空公司授权标准,及时修复或赔偿。不正常行李查询电话:0888-5141078。

      2、设施和服务
      (1)引导标示清晰、醒目、有连续引导的作用;
      (2)候机楼出发和到达区域提供行李手推车;
      (3)候机隔离区域配备饮水设备,候机座椅;
      (4)候机楼内营业性商店、餐厅出售的商品和餐饮,品质保证,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明码标价,杜绝乱涨价、乱收费现象;
      (5)航班期间提供人员问讯服务和电话问询服务,服务人员执行“首问负责”制,并确保电话在铃响三声内有人接听,问询电话:0888-5173081,5141081;
      (6)航班延误时,每30分钟广播一次航班延误信息,及时发布最新信息;依据航班延误原因,按航空公司要求,为旅客提供标准的航班延误服务;
      (7)驻场执法单位文明执法、礼貌待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商家诚信经营,杜绝揽客行为和欺诈行为;
      (8)设立投诉电话、旅客意见箱(簿),及时处理旅客意见;复杂问题和信件投诉确保在3个工作日内与旅客沟通, 5个工作日内给予确切答复,24小时投诉受理电话:13578373088。

办理乘机手续:
      您到达机场后,请到出发大厅值机柜台凭有效身份证按时办理乘机和行李交运手续,领取登机牌(可以自行到自助值机柜办理),飞机离站前30分钟停止办理乘机手续。

客票变更:
      旅客购票后,如要求变更航班、日期、舱位等级,航空公司将根据实际可能和运输条件给与予办理。 

退票:
      旅客(团体旅客另行规定)在客票上列明的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前要求退票(含不定期退票),收取客票价5%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至2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2小时以内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在航班离站时间以后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50%的退票价。 

误机:
      误机系指旅客未按规定时间办妥乘机手续或因其旅行证件不符合规定而未能乘机。旅客误机后,应在原航班起飞时间的次日中午12时(含)以前进行误机确认。误机旅客可要求改乘后续航班或退票。旅客要求改乘航空公司后续航班,按航空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旅客要求改变承运人或退票,须支付客票价50%的误机费。 

特殊旅客:
      无成人陪伴儿童、重残旅客、孕妇、盲人、聋人或犯人及犯罪嫌疑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航空公司规定的条件下经航空公司预先同意并作必要的安排后方予载运。

随身携带物品:
      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x40x55厘米,上述两项总重量均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物品,要按规定作为托运行李托运。免费行李额:持成人票或儿童票的旅客,每人免费托运行李的额限为:头等舱40公斤,公务舱30公斤,经济舱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行李包装: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并能承受一定压力。对包装不符合要求和不符合运输条件的行李,航空公司可拒绝收运。 

安全检查:
      在乘机前,旅客及行李必须经过安全检查。